川教〔2024〕40号
各有关普通本科高校:
现将《关于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5日
关于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振兴四川高等教育的实施方案》,引导高校主动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产业办学,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现代化理念和人才成长规律,打造一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人才链、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同步推进、重点支持”原则,五年内建设对区域和产业发展有较强支撑作用、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应用型品牌高校15所左右、应用型品牌专业(群)100个、应用型品牌课程200门、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教材100种、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基地50个。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坚定办学方向与定位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推进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标准、教学实践与生产实际、教师队伍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相融合。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深度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政府、行业和企业成员占比不低于50%。
(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围绕服务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度契合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科专业体系。开展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通过“新增设置、压减停撤、交叉融合、改造提升”方式,建立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深化“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综合运用招生计划调剂、就业反馈、资源配置、绩效评估等方式,推动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三)构建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校企联合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合作机制。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型课程体系,突出课程育人作用,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比文科类专业不低于20%,经管类专业不低于2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30%。构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探索校内外学分互认及学习成果存储、积累和转换机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置换制度。探索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培养,开展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试点。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改革学生学业评价制度,突出以能力和素质评价为导向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建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构建完备的过程监控、质量控制、持续改进闭环机制。
(四)深化产教融合
强化高校、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支持省部、委厅、地厅共建应用型本科高校,深化政产学研全方位合作。构建高校与行业企业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资源共创、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协同育人机制,打通政、产、学、研、转、创、用一体育人“堵点”,实现高校和行业企业协同发展、同频共振、融合创新。突出“产业需求导向、跨界交叉融合、支撑引领行业”的培养要求,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支持高校建设一批高度契合产业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鼓励高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等建设一批产教融合项目,打造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高校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以产业园区为基础,建设兼具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市域产教联合体。鼓励高校与合作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校企实践中心。支持高校加强与行业领先企业合作,共建一批产业发展咨询机构、技术研发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技术升级方案等。
(五)推进科教融汇
突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主动对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需求,瞄准产业技术升级迭代,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推动校企共同完成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鼓励校院(所)组建创新团队,共同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创新活动,校地、校企、校院(所)共建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在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和解决企业实际生产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扩大高校科研成果的考评认定标准,加大产品、标准、材料、技术、工艺、服务等更具实践特征的成果认定力度。拓展建立多维分类应用的科研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对技术研发解决企业问题、智库成果转化政策文件等社会服务成效的评价认定。
(六)打造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
深化人事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用好编制资源,落实高校招聘和调动自主权,建立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需要、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提高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专任教师比重,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不低于40%,建设满足实训教学要求的专职实训教师队伍。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实务从业人员与高校教师互聘制度。支持高校聘请高水平专业人才担任产业教授或兼职教授,完善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探索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企业轮训制度,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培训、挂职和实践锻炼。支持高校教师进入地方政府智库,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建议、行业产业调研报告,参与行业产业标准制定等。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考核办法,将企业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支持高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更多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吸引各类人才深度参与和推动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建立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相适应的师德师风考评、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等制度。
(七)强化实践条件建设
积极融入所在区域,打造“城校共生”发展模式,构建政校企合作共同体。基于行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多主体协同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鼓励高校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科技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等优质资源,构建功能集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支持高校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公共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支持高校通过引进企业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大型实践基地、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基地等。鼓励高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逐步提升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水平。
(八)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利用地域历史文化优势,全方位整合优质文化资源,建设“内涵丰富、资源优化、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育人环境体系。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红色文化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教育,将地域历史文化、行业企业文化、学校特色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培育特色鲜明的文化精品项目。联合地方科研院所和文化机构,深度挖掘地方红色文化场馆、校园文化资源和校友资源,建立文化实践基地、校友企业文化实践基地等,形成鲜明的文化育人特色。健全文化创新激励与引导机制,鼓励高校依托博物馆、图书馆、基地等平台,打造文化地标,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与传播功能,鼓励高校产出一批文化研究与创新成果。
(九)加强对外合作
积极融入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等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大与东部地区高校交流合作,共建研究院(所)、创新平台等,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积极联合国(境)外应用技术大学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形式的有效合作,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针对性培养“一带一路”等对外急需的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加大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力度。聚焦“特色化”优势打造学术品牌,吸引世界优秀青年来川学习,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留学教育。鼓励、支持教师海外研学、学生境外交流,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支持高校与世界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联合实验室,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国界的科研合作,深化国际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国际产学研用合作高质量发展。
(十)彰显办学特色
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地缘优势,找准办学特色的主攻方向,转变发展理念,增强改革动力,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特色品牌发展战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鼓励高校探索革新的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进行校企合作、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探索。推动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机制、科研成果转化、服务社会成效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可借鉴的新做法、新模式、新机制、新经验,纵深拓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地融通,在应用上下足功夫,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四、重点项目
(一)实施应用型本科品牌高校建设工程
引导高校重点在治理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产教融合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化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应用能力和服务社会成效,建设15所左右应用型本科品牌高校,着力打造应用型本科高校四川品牌,示范带动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争先进位,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实施应用型品牌专业(群)建设工程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主战场,重点围绕四川六大优势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迫切需要,在应用型本科高校中建设100个基础扎实、特色鲜明、行业产业急需的品牌专业(群),建成在同类院校有较大影响的应用型品牌专业(群)。
(三)实施应用型品牌课程建设工程
引导行业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课程,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突出对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与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应用型本科高校中遴选200门建设质量高、示范效应强、产出导向特色鲜明的品牌课程,建成在国内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有较大影响的应用型品牌课程。
(四)实施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教材建设工程
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特色,构建项目化、任务式、模块化、基于实际生产工作过程的教材内容体系,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打造学校骨干教师、行业专家和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教材开发模式,高标准开发100种高质量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教材。
(五)实施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基地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现代产业学院以及各类特色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引导高校主动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50个集教学、培训、科研、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有关高校要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一责任人,强化制度建设,统筹资源分配,落实目标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将应用型发展理念和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优先支持将应用型品牌高校纳入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培育单位和增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重点向高水平应用型品牌高校倾斜。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专业类、课程类、教材类、实践类等教育教学项目中给予应用型本科高校倾斜支持。加强对省内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类别和学科专业的统筹,支持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积极争取重大人才工程向应用型本科高校倾斜支持。
(三)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经费保障机制,在经费、资源配置等方面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统筹省级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各高校要统筹学费、财政拨款等收入,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管理机制,对应用型品牌专业(群)、品牌课程、品牌教材、品牌基地等项目建设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考核监测。建立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制度,将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理念融入专业监测,以应用型专业建设带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应用型高校开展周期性评价,通过监测评价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