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线上教学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线上教学行为,提升线上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四川传媒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修订)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参加线上教学的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具有同等工作要求。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声誉线上教学过程中发表、转发错误观点。

 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将课程资料、录音录屏等用于本校教学之外的活动

 教师应以学生为本,精心设计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创新线上教学方式,认真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教师应认真分析线上教学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条件,最大程度保证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教师应主动熟悉和掌握所遴选的在线学习平台使用方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针对在线教学的专题培训。

教师应按照校历和课表准时开课,提前测试网络环境、调试网络设备,做好在线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师应合理设计教学互动,积极构建主动学习、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  

第十 教师应在课后积极与学生沟通交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引导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况。

第十 教师应及时反映线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 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不得利用在线教学平台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四 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利用网络窃取他人的研究成果或法律保护的资源。

十五 严禁将线上学习网址、会议号密码随意散播盗用他人账号或开展在线教学活动

十六 线上教学中传递具有威胁性、不友好、有损他人或学校声誉的信息,严禁出现损害正常教学秩序干扰教学活动的行为。

 

  

十七 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八 本规范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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